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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发布时间:[2007-05-23 10:14:38] 点击次数:[]


、行为世范的要求,加强师范生师德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师范生在校期间到中小学实习半年的制度。通过培养教育,使学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牢固的根基。

  部属师范大学要为免费师范生的继续教育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将为他们设计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在职学习课程,并通过远程教育、假期集中面授等方式提供学习支持。部属师范大学将主动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长期跟踪服务,促进他们终身学习,尽快成长为优秀教师。

  问:教育部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支持和促进部属师范大学改革加强教师教育?

  答: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作为评价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师范大学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计划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创新计划”,同时在当前教育重大工程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和促进学校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

  问:如何贯彻实施好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

  答: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率先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把这件大事办好,关键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上来。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重大措施落到实处。当前必须全力以赴,深入细致地做好2007级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工作。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动员和鼓励更多优秀学生志愿报考师范专业。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建功立业成才的先进事迹,形成优秀学生读师范、优秀人才当教师的良好导向,增强学生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本报记者 续梅)

 

  【相关链接】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师

  范生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领取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生享受的四项优惠政策

  一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二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三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四是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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